广东韶关市举行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出口认证知识培训
认证网 (2020/4/16 17:59:16) 浏览:307 评论:0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韶关市市场监管局、韶关海关、市商务局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举行“韶关市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出品认证知识培训暨工作部署会议”。该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市局机关相关职能科室、口罩与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企业代表80人参加了培训。
据悉,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了公告: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和认证要求。
据了解,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韶关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企业从无到有。在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情势下,一大批生产企业急需出口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韶关市三部门急企业之所急,迅速联合行动,为企业提供亟需的权威认证相关服务。为规范生产和认证行为,促进出口贸易,维护韶关制造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举办方邀请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熊飞彪常务副总经理,重点解读了包括对欧盟、北美等主要疫情区国家的疫情防控物资出口,CE认证、FDA注册、相关技术法规和市场准入技术法规(PPE CE认证)等知识,海关、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就本部门出口防疫物资监管方面的要求作了说明,培训还设置了实时答疑环节。
主办方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增进出口企业对各国的防疫用品市场准入规则等知识的了解,避免更多企业上当受骗。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广大企业热烈欢迎,纷纷表示这是给防疫物资出口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供稿:韶关市市场监管局)
据悉,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发布了公告:自4月1日起,出口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的企业向海关报关时,须提供书面或电子声明,承诺出口产品已取得我国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符合进口国(地区)的质量标准和认证要求。
据了解,新冠疫情爆发以来,韶关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生产企业从无到有。在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的情势下,一大批生产企业急需出口口罩、防护服等防疫用品。韶关市三部门急企业之所急,迅速联合行动,为企业提供亟需的权威认证相关服务。为规范生产和认证行为,促进出口贸易,维护韶关制造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次培训,内容丰富,实用性强。举办方邀请方圆标志认证集团广东有限公司熊飞彪常务副总经理,重点解读了包括对欧盟、北美等主要疫情区国家的疫情防控物资出口,CE认证、FDA注册、相关技术法规和市场准入技术法规(PPE CE认证)等知识,海关、商务、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就本部门出口防疫物资监管方面的要求作了说明,培训还设置了实时答疑环节。
主办方表示,希望通过此次培训,增进出口企业对各国的防疫用品市场准入规则等知识的了解,避免更多企业上当受骗。培训班取得了良好效果,受到了广大企业热烈欢迎,纷纷表示这是给防疫物资出口企业下了一场“及时雨”。(供稿:韶关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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