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UL认证
认证网 (2012/5/14 22:03:53) 浏览:14425 评论:0
1. UL机构介绍
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室(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室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UL既是美国的产品安全测试和认证机构,也是美国产品安全标准的创始者,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每年UL评估超过19000种产品、部件、材料和系统,并在71000种产品上加贴有210亿个UL标志。
UL始建于1894年,即电气防护局(后来的国家火灾防护委员会电气局),1901年,电气局组成了防护测试公司并将其业务扩展到了电气领域之外。初始阶段UL主要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动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UL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香港和日本等地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UL的分支公司和服务网络遍及全世界,在104个国家有66家实验室、测试和认证机构。
2006年,UL的成就有:
210亿个UL标志出现在产品上;
71680 家制造厂家生产UL认证的产品;
平均每年评估的产品类型19214 种;
平均每年有97915个产品评估案例;
108745次产品评估;
602894次后续工厂检查;
有66家实验室、测试和认证机构
有127家UL检验中心;
客户遍及104个国家;
UL安全信息传递给2.23亿美国和加拿大的消费者;
现有UL标准1,184条(其中1006条为UL标准,178条为ULC标准);
截止2006年底有8848家通过UL管理系统标准认证的单位;
6200名员工
2. UL认证的专业术语
详见本栏目的“专业术语”。
3. 产品范围
UL认证涉及的产品有:
视听设备
汽车设备
元器件
印制线路板
家用电器
工业控制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
灯具
医疗器械
塑料
通信设备
电线电缆
电源供应器
防火报警设备和系统
4. UL认证服务项目
UL的产品认证和试验服务的种类主要可分为列名、认可和分级。
(1) 列名(Listed)
一般来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各种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熔断器、电线、开关和其它电气构件等。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
(2) 认可(Recognized)
认可服务是UL服务中的一个项目,其鉴定的产品只能在UL列名、分级或其它认可产品上作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认可产品在结构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达到预期的安全性能。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可产品的跟踪服务都属于R类。属于L类的认可产品有电子线(AVLV2),加工线材(ZKLU2),线束(ZPFW2),铝线(DVVR2),和金属挠性管(DXUZ2)。认可产品要求带有认可标记。
(3) 分级(Classification)
分级服务仅对产品的特定危害进行评价,或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包括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IEC和ISO标准等)的产品进行评价。一般来说大多数分级产品并非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而是工业或商业上使用的产品。UL标志中的分级标志表明了产品在经UL鉴定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和规定范围。例如对工业上用的溶剂这样的化学药品,只对其达到燃点温度时可能发生的火灾这一范围进行评价。某些产品的分级服务和列名服务相同,但一般只是对产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进行评价,如在美国,医用X射线诊断仪这类设备要全国遵守美国法律和有关辐射发射及束流精度的规定,但因为UL只把X射线作为分级产品,所以只评价它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和其它的非辐射性能这些方面。
(4) 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
当一个UL的申请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后,其产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义生产以满足销售的需要,可以申请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得到列名、认可或分级的制造商被允许使用产品名录里的另一个公司的名字,但该产品除公司代号,产品代号或UL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须与原来列名、认可或分级产产品一致。
(5) “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
若UL申请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取得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他可以申请用另一个商号(通常是零售商或批发商)的名义申请列名、认可或分级,即叫"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其与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的区别在于其申请人不是列名人。
5. UL标志分类
详细内容参见本栏目的“UL标志分类”。
6. 认证流程
详细内容参见本栏目的“认证流程”。
7. 跟踪检验(FUS)
详细内容参见本栏目的“ 跟踪检验(FUS) ”。
8. 工厂审查
对于新制造商客户生产的产品或老客户生产的新产品,认证前需要进行首次生产检验 (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IPI),首次生产检验对这些产品的生产进行检验和验证,以确保所有制造商的产品制造流程皆符合跟踪检验(FUS)程序的要求。
产品获得认证后每年还要进行认证跟踪检验。
9. UL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批准,于2003年1月13日在江苏苏州注册成立。由美国UL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共同投资1500万美元设立的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拥有UL在认证领域的专业经验和CCIC在中国良好的商业关系,为中国企业提供全面的产品安全测试和认证服务、管理体系审核与注册服务、商业检测服务、电磁兼容及电讯测试和代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等服务。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营运总部位于上海,目前,在上海、苏州、广州和北京等城市均设有客户服务分部,并分别在苏州和北京设有试验室。其联系方式如下:
上海
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总部
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1168号中信泰富广场2510室
邮政编码:200041
电话:021-6137-6300
传真:021-5292-9886, 5292-9887
电邮:customerservice.cn@cn.ul.com
苏州
地址:新区横山路98号新技术工业园3号楼
邮政编码:215009
电话:0512-6808 6400
传真:0512-6808 4099
电邮:customerservice.cn@cn.ul.com
北京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16 号检验检疫大楼3层
邮政编码:100176
电话:010- 6787 6044 / 6787 6830 / 6787 1371 / 6787 1344
传真:010-6787 4606
电邮:customerservice.cn@cn.ul.com
广州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10号健力宝大厦34楼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48 6999
传真:020-8348 6777
电邮:customerservice.cn@cn.ul.com
UL广州代表处
地址:广州东风中路410号健力宝大厦3601-3606室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487088
传真:020-83487188
电邮:customerservice.cn@cn.ul.com
重庆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西路2号浪高。凯悦国际商务大厦10楼C3室
邮政编码:400060
电话:023-6295 5032
传真:023-6295 6258
电邮:customerservice.cn@cn.ul.com
香港
UL安全检定国际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新界沙田安耀街3号汇达大厦18楼
电话:+852-2276-9000
传真:+852-2276-9828
电邮:customerservice.hk@hk.ul.com
台湾
优力国际安全认证有限公司
地址:台湾112 台北市北投区大业路 260 号1楼
电话:+886-2-2896-7790
传真:+886-2-2891-7644
电邮:customerservice.tw@tw.ul.com
检测中心
台北检测中心
地址:台湾112 台北市北投区大业路 260 号1楼
电话:+886-2-2893-8033
传真:+886-2-2897-8628
电邮:customerservice.tw@tw.ul.com
台中检测中心
地址:8th Floor, No. 23, Yuan Huan West Road Feng Yuan City, Taichung Hsien,Taiwan, 420
电话:+886-4-2528-8761
传真:+886-4-2528-8760
电邮:ic.taichung@tw.ul.com
UL是英文保险商试验室(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简写。UL安全试验室是美国最有权威的,也是世界上从事安全试验和鉴定的较大的民间机构。它是一个独立的、非营利的、为公共安全做试验的专业机构。它采用科学的测试方法来研究确定各种材料、装置、产品、设备、建筑等对生命、财产有无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确定、编写、发行相应的标准和有助于减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财产受到损失的资料,同时开展实情调研业务。总之,UL既是美国的产品安全测试和认证机构,也是美国产品安全标准的创始者,其最终目的是为市场得到具有相当安全水准的商品,为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得到保证作出贡献。就产品安全认证作为消除国际贸易技术壁垒的有效手段而言,UL为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也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每年UL评估超过19000种产品、部件、材料和系统,并在71000种产品上加贴有210亿个UL标志。
UL始建于1894年,即电气防护局(后来的国家火灾防护委员会电气局),1901年,电气局组成了防护测试公司并将其业务扩展到了电气领域之外。初始阶段UL主要靠防火保险部门提供资金维持动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经过近百年的发展,UL已成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认证机构,其自身具有一整套严密的组织管理体制、标准开发和产品认证程序。UL由一个有安全专家、政府官员、消费者、教育界、公用事业、保险业及标准部门的代表组成的理事会管理,日常工作由总裁、副总裁处理。目前,UL在美国本土有五个实验室,总部设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镇,同时在台湾、香港和日本等地分别设立了相应的实验室。UL的分支公司和服务网络遍及全世界,在104个国家有66家实验室、测试和认证机构。
2006年,UL的成就有:
210亿个UL标志出现在产品上;
71680 家制造厂家生产UL认证的产品;
平均每年评估的产品类型19214 种;
平均每年有97915个产品评估案例;
108745次产品评估;
602894次后续工厂检查;
有66家实验室、测试和认证机构
有127家UL检验中心;
客户遍及104个国家;
UL安全信息传递给2.23亿美国和加拿大的消费者;
现有UL标准1,184条(其中1006条为UL标准,178条为ULC标准);
截止2006年底有8848家通过UL管理系统标准认证的单位;
6200名员工
2. UL认证的专业术语
详见本栏目的“专业术语”。
3. 产品范围
UL认证涉及的产品有:
视听设备
汽车设备
元器件
印制线路板
家用电器
工业控制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
灯具
医疗器械
塑料
通信设备
电线电缆
电源供应器
防火报警设备和系统
4. UL认证服务项目
UL的产品认证和试验服务的种类主要可分为列名、认可和分级。
(1) 列名(Listed)
一般来讲,列名仅适用于完整的产品以及有资格人员在现场进行替换或安装的各种器件和装置,属于UL列名服务的各种产品包括:家用电器,医疗设备、计算机、商业设备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类电器产品,如配电系统、熔断器、电线、开关和其它电气构件等。经UL列名的产品,通常可以在每个产品上标上UL的列名标志。
(2) 认可(Recognized)
认可服务是UL服务中的一个项目,其鉴定的产品只能在UL列名、分级或其它认可产品上作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认可产品在结构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证达到预期的安全性能。在大多数情况下,认可产品的跟踪服务都属于R类。属于L类的认可产品有电子线(AVLV2),加工线材(ZKLU2),线束(ZPFW2),铝线(DVVR2),和金属挠性管(DXUZ2)。认可产品要求带有认可标记。
(3) 分级(Classification)
分级服务仅对产品的特定危害进行评价,或对执行UL标准以外的其它标准(包括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IEC和ISO标准等)的产品进行评价。一般来说大多数分级产品并非消费者使用的产品,而是工业或商业上使用的产品。UL标志中的分级标志表明了产品在经UL鉴定时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和规定范围。例如对工业上用的溶剂这样的化学药品,只对其达到燃点温度时可能发生的火灾这一范围进行评价。某些产品的分级服务和列名服务相同,但一般只是对产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进行评价,如在美国,医用X射线诊断仪这类设备要全国遵守美国法律和有关辐射发射及束流精度的规定,但因为UL只把X射线作为分级产品,所以只评价它的机械性能、电气性能和其它的非辐射性能这些方面。
(4) 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
当一个UL的申请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后,其产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义生产以满足销售的需要,可以申请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在这种情况下,得到列名、认可或分级的制造商被允许使用产品名录里的另一个公司的名字,但该产品除公司代号,产品代号或UL公司认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须与原来列名、认可或分级产产品一致。
(5) “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
若UL申请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义取得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他可以申请用另一个商号(通常是零售商或批发商)的名义申请列名、认可或分级,即叫"AL"列名、认可或分级服务。其与多重列名、多重认可或多重分级服务的区别在于其申请人不是列名人。
5. UL标志分类
详细内容参见本栏目的“UL标志分类”。
6. 认证流程
详细内容参见本栏目的“认证流程”。
7. 跟踪检验(FUS)
详细内容参见本栏目的“ 跟踪检验(FUS) ”。
8. 工厂审查
对于新制造商客户生产的产品或老客户生产的新产品,认证前需要进行首次生产检验 (Initial Production Inspection,IPI),首次生产检验对这些产品的生产进行检验和验证,以确保所有制造商的产品制造流程皆符合跟踪检验(FUS)程序的要求。
产品获得认证后每年还要进行认证跟踪检验。
9. UL在中国的分支机构
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原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批准,于2003年1月13日在江苏苏州注册成立。由美国UL和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CCIC)共同投资1500万美元设立的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拥有UL在认证领域的专业经验和CCIC在中国良好的商业关系,为中国企业提供全面的产品安全测试和认证服务、管理体系审核与注册服务、商业检测服务、电磁兼容及电讯测试和代理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等服务。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营运总部位于上海,目前,在上海、苏州、广州和北京等城市均设有客户服务分部,并分别在苏州和北京设有试验室。其联系方式如下: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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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10-6787 4606
电邮:customerservice.cn@cn.ul.com
广州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10号健力宝大厦34楼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48 6999
传真:020-8348 6777
电邮:customerservice.cn@cn.ul.com
UL广州代表处
地址:广州东风中路410号健力宝大厦3601-3606室
邮政编码:510030
电话:020-83487088
传真:020-83487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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