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CPSC修订耐用型婴幼儿产品的消费者注册要求
认证网 (2019/10/17 17:10:02) 浏览:383 评论:0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在2019年9月24日发布了一项修订16 CFR 1130的最终规则,修订耐用型婴幼儿产品的消费者注册要求。16 CFR 1130要求制造商和进口商制定耐用婴幼儿产品的消费者登记计划,方便在发生召回或安全问题时通知消费者。
对16 CFR 1130的修订案如下:
(1)“耐用型婴幼儿产品”的定义已更新为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第104(f)条所界定的完全法定定义,并指出可在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中找到所列产品类别的进一步定义。
(2)增加了手持式婴幼儿背带、婴幼儿软背带、婴幼儿吊带和婴幼儿框架背带作为婴幼儿背带的子类型。
(3)增加床边婴儿床作为摇篮的子类型。
(4)将“尿布更换台”改为“婴儿尿布更换产品”以符合强制性标准,因此在此范围内包括了尿布更换垫。
对于已经涵盖的产品类别,最终规则将于2019年10月24日生效。
对于尿布更换垫,最终规则将于2020年9月24日生效。
对16 CFR 1130的修订案如下:
(1)“耐用型婴幼儿产品”的定义已更新为美国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第104(f)条所界定的完全法定定义,并指出可在适用的强制性标准中找到所列产品类别的进一步定义。
(2)增加了手持式婴幼儿背带、婴幼儿软背带、婴幼儿吊带和婴幼儿框架背带作为婴幼儿背带的子类型。
(3)增加床边婴儿床作为摇篮的子类型。
(4)将“尿布更换台”改为“婴儿尿布更换产品”以符合强制性标准,因此在此范围内包括了尿布更换垫。
对于已经涵盖的产品类别,最终规则将于2019年10月24日生效。
对于尿布更换垫,最终规则将于2020年9月24日生效。
相关内容:
- 暂无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