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发布食品标签中营养成分表要求规定
认证网 (2012/7/5 11:10:12) 浏览:1365 评论:0
印尼向WTO秘书处通报了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局 HK.03.1.23.11.11.09605--2011年食品标签中营养成分表(http://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2/tbt/IDN/12_1793_00_x.pdf)。
该法规修订了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法规No. HK.00.06.51.0475--2005年关于在食品标签上包括营养成分表准则,修订涉及:
1、第9章:格式。
2、第10章:婴儿配方食品营养成分表。以每100克、每100千卡和每100毫升包括的营养物含量。种类从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开始,其次是亚油酸、维生素和矿物质。增加到标签中的其它营养物应当按照营养物分类包括到营养成分表中。
3、第11章:营养分析的允许量。本规定适用于包括标签营养成分表的加工食品。营养成分表应当用营养分析的结果验证。营养分析的结果必须由政府的实验室或已经由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其它实验室发布。对于进口产品,该结果可以根据适用的规定由原产国的实验室公布。
该法规修订了印尼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局长法规No. HK.00.06.51.0475--2005年关于在食品标签上包括营养成分表准则,修订涉及:
1、第9章:格式。
2、第10章:婴儿配方食品营养成分表。以每100克、每100千卡和每100毫升包括的营养物含量。种类从蛋白质、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开始,其次是亚油酸、维生素和矿物质。增加到标签中的其它营养物应当按照营养物分类包括到营养成分表中。
3、第11章:营养分析的允许量。本规定适用于包括标签营养成分表的加工食品。营养成分表应当用营养分析的结果验证。营养分析的结果必须由政府的实验室或已经由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其它实验室发布。对于进口产品,该结果可以根据适用的规定由原产国的实验室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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