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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健身器材新国标(GB19272-2011)周年记事

认证网 (2012/11/16 10:58:35)  浏览:816  评论:0
  宣贯 高起点高要求高标准

  2011年11月28日,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北京召开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国家标准宣贯会。为避免伤害事故,新标准增加或修订了一系列安全规定,提升了对器材质量和档次要求。如增加了对有害物质的最大限量要求,尤其是对铅、镉等可能造成中毒、致病的物质加以限值规定;扩大了手及手指剪切、卡夹伤害间隙禁区的数值范围。新标准还将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提高到8年,将主承载立柱的管材壁厚从不小于2.5毫米修订为“不小于2.75毫米”。针对健身工程、健身路径存在的“只建不管”等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新标准增加了“管理和维护”章节,明确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的主体为体育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采购方必须对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器材配置和使用环境管理水平相匹配;规定供应商在寿命周期内及时更换易损件。与2004年3月发布实施的GB19272-2003《健身器材 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国家标准相比,2011年10月1日实施的新国标更加突出了以人为本,有利于更好地保障群众的健身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体育健身权益。

  培训 总局群体司“送新国标上门”

  2012年4月27日,总局群体司在北京召开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培训班,旨在指导各地运用新国标做好室外健身器材的配建与管理工作。来自全国31个省(区、市)体育局群体处、经济处等单位的60多名代表参加了培训。围绕培训主题,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讲授了新国标技术要点,以及运用新国标开展室外健身器材质量检查的方法与要领。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和湖北省体育局介绍了全民健身器材招标采购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自2011年底开始,总局群体司与北京国体世纪体育用品质量认证中心分别在北京、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四川、云南、新疆共17个省区市组织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培训,覆盖地市、县级负责室外健身器材配建及招标采购工作人员,收效显着。目前,此项被誉为“送新国标上门”的培训服务还在继续深入。

  认证 国体认证责任共担

  2012年5月23日,在全国体育用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年会上,英派斯、澳瑞特、舒华、南京万德、夏垫佳美、奥康达六家企业的197种产品通过北京国体认证,成为首批符合新国标的产品。执行新国标后,国体认证采取动态认证追踪全过程,要求安装产品必须备案,从生产、安装到售后维护随时抽检,如不合格将给予不同程度处罚,重者将取消认证资格。通过新国标认证的健身器材将贴有自己的“身份证”,标明器材名称、采购方名称、生产厂家、安装日期、认证部门等,以便管理维护。截至目前,已有11家企业的457种产品符合新国标要求,通过国体认证。

  检查 总局群体司组织开展质量检查

  2012年6月至11月,为严格落实新国标、推动室外健身器材质量提升,总局群体司组织技术人员对新疆、广东、广西、黑龙江、贵州五地室外健身器材质量进行检查。其中对于器材质量问题的判定及检查方法以今年4月27日室外健身器材国家新标准培训班有关内容和要求为依据(详见《室外健身器材检查质量问题判定及数据统计要领》)。

  自2007年以来,总局组织技术人员对各省“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农民体育健身工程”配建的室外健身器材质量进行了检查,在建立室外健身器材质量监管机制、督促有关方面注重和提升器材质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发现室外健身器材在质量和安全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各级体育部门高度重视,常抓不懈。

  与此同时,各省(区、市)体育局也在本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室外健身器材质量检查,并向总局反馈150件器材以上的检查样本。通过实施检查,旨在发现并排除器材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掌握本省(区、市)器材质量的总体情况,探索建立符合当地实际的室外健身器材质量监管机制。

  招标 总局带头示范招标

  2012年8月,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就总局采购室外健身器材公开招标,分为两包共700万元,其中明文规定: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依据国家标准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通过国体认证(NSCC认证)。

  2012年9月,产品符合新国标要求并通过国体认证的南京万徳、北京奥康达、深圳好家庭、舒华、武汉昊康、南通铁人共六家企业中标,具有示范指导意义。

  规范 总局下发《意见》

  2012年10月,总局下发《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室外健身器材招标采购及配建管理工作的意见》指出:强制性国家标准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对器材的安全使用寿命、使用材料、结构等做出了规定,所招标采购的器材应符合这些规定,并通过经国家认可的室外健身器材质量认证机构的产品质量认证。器材安装完毕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要委托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根据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有关规定,对器材安装进行合格验收并出具安装验收报告。并附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技术要点以及关于室外健身器材质量认证的情况说明于《意见》之后。

  自律 国体认证中心获证组织委员会成立

  2012年10月,11家产品通过国体认证符合新国标(GB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要求的企业负责人齐聚京城,成立国体认证中心获证组织委员会,并投票选出山西澳瑞特副总经理郝虎山为主任委员,青岛英派斯董事长丁利荣、南京万德总经理吴万鹏为副主任委员。成立国体认证中心获证组织委员会,旨在确保室外健身器材产品认证工作的公正、规范、有效,建立认证机构与获证组织之间良好沟通互动的平台;及时听取获证组织的意见和建议;反馈有关产品认证的信息;彼此信任推动发展,规范获证组织自律行为;监督认证机构认证活动,维护获证组织共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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