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网.专业的检测认证综合平台|检测中心|认证中心|认证黄页|外贸行情|行业新闻|综合新闻
 智能搜索
热搜:检测SABER认证SGCC认证SONCAP认证CE认证US 16 CFR§1700.20ISO8317认证
首页 > 测试中心 > 建筑类 > 正文

欧盟|建筑陶瓷|安全要求|指令89/106/EEC|EN 14411-2006

认证网 (2012/9/23 20:55:10)  浏览:990  评论:0
  建筑陶瓷应当符合建筑产品理事会指令89/106/EEC,各成员国有关建筑产品法律、条例和管理规定的协调与统一的要求,该指令是新方法指令,因此相关产品也应当根据指令要求加贴CE标志。

  理事会指令89/106/EEC,各成员国有关建筑产品法律、条例和管理规定的协调与统一要求建筑产品不得对人、家畜(禽)、财产的安全构成威胁,并要求适于使用的建筑产品应当加贴CE标志。

  在EN 14411-2006 《陶瓷砖。定义、分类、特点和标记》的附录ZA和附录ZB中列出了符合理事会指令89/106/EEC中关于地面、墙面和天花板装饰用陶瓷砖的要求,及进行CE认证的合格评定程序。陶瓷砖除符合EN标准外,还要求:

  当砖的用途受耐火规则限制时应具有耐火性;
  防滑性能(应声明使用的试验方法);
  耐久性;
  铅镉溶出量(当被国家法律要求时);
  抗冻性(用以评估产品的完善性,即性能的维持性);
  破坏强度;
  抗弯强度(用于天花板装饰的陶瓷砖);
  抗热震性(根据材料的不同);
  粘结强度和粘结剂(对生活区使用的砖,受危险物掉落的要求限制时)。
检测认证热线:18768485300 & QQ在线服务:有事请联系我
更多
以下是网友对 欧盟|建筑陶瓷|安全要求|指令89/106/EEC|EN 14411-2006 的评论:
[本主题共0条评论 | 每页显示10条评论]
评论前,请先 登录
验证码:
请进入OYM认证服务中心
请点击进入检测导航
请点击进入认证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