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日用陶瓷|一般要求|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条例1935/2004
认证网 (2012/9/23 20:47:35) 浏览:1856 评论:0
欧洲议会与理事会条例1935/2004,关于拟与食品接触的材料和器具以及废止指令80/590/EEC和89/109/EEC要求,日用陶瓷必须符合良好制造规范(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当与食品接触时,不得:
释放出对人类健康构成危害的成份;
导致食品成份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
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
符合安全要求但销售期间没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需要有清楚的标签。产品必须附上:
“用于接触食品”的字样;或指明其用途的字句;或“杯和叉”标志;
产品名称或生产商名称及地址或分销商的注册地址;
必要时,列明特定的使用指示及预防措施;
足够的资料以供追溯产品来源。
释放出对人类健康构成危害的成份;
导致食品成份产生不能接受的改变;
降低食品所带来的感官特性。
符合安全要求但销售期间没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需要有清楚的标签。产品必须附上:
“用于接触食品”的字样;或指明其用途的字句;或“杯和叉”标志;
产品名称或生产商名称及地址或分销商的注册地址;
必要时,列明特定的使用指示及预防措施;
足够的资料以供追溯产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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