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用陶瓷|铅镉溶出限量要求|GB 12651-2003
认证网 (2012/9/23 20:17:20) 浏览:1575 评论:0
GB 12651-2003《与食物接触的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GB 12651-2003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 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了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值,适用范围包括于与食物接触的瓷器、炻器,有釉和无釉陶瓷制品,但不包括食品制造工业、包装和烹调用陶瓷器。
GB 12651-2003指定的测试方法为GB/T 3534-2002 《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并要求任何单一制品的铅镉溶出量不得超过下表中的允许极限。
GB 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
GB 8058-2003 《陶瓷烹调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适用于加热制备食物的陶瓷制品,但不包括玻璃、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
GB 8058-2003要求任何单一制品的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值为:铅≤3.0 mg/L;镉≤0.30 mg/L。
GB 12651-2003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 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是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了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值,适用范围包括于与食物接触的瓷器、炻器,有釉和无釉陶瓷制品,但不包括食品制造工业、包装和烹调用陶瓷器。
GB 12651-2003指定的测试方法为GB/T 3534-2002 《日用陶瓷器铅、镉溶出量的测定方法》,并要求任何单一制品的铅镉溶出量不得超过下表中的允许极限。
GB 8058-2003《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
GB 8058-2003 《陶瓷烹调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适用于加热制备食物的陶瓷制品,但不包括玻璃、玻璃陶瓷和搪瓷制品。
GB 8058-2003要求任何单一制品的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值为:铅≤3.0 mg/L;镉≤0.30 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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