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质监局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抽查
认证网 (2018/7/3 15:17:20) 浏览:706 评论:0
本报讯 (记者龚志伟)近日,四川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有机产品认证有效性专项监督抽查。
本次监督抽查的范围为: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抽查产品的类别为: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及茶叶等获证有机食品,共计160批次。
该局制定《2018年四川省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市、州质监局和认证机构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在开展抽查任务前对承担本次抽查工作的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再培训,并对监测任务及范围、监测任务承担单位、监测时间、抽样要求、抽检品种、抽检数量、复检规定、监督后处理、相关工作要求等作出详细的部署安排。
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情况,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由其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有机产品,应在发现问题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生产企业属地质监部门和认证机构进行通报,并抄告四川省质监局。
据悉,检验单位将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形成有机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分析报告(一县一报告),经四川省质监局审核后反馈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属地市州质监局,并最终汇总形成四川省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分析报告。
《中国质量报》
本次监督抽查的范围为:四川省国家和省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抽查产品的类别为:粮食、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产品及茶叶等获证有机食品,共计160批次。
该局制定《2018年四川省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市、州质监局和认证机构积极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在开展抽查任务前对承担本次抽查工作的抽样人员和检验人员进行再培训,并对监测任务及范围、监测任务承担单位、监测时间、抽样要求、抽检品种、抽检数量、复检规定、监督后处理、相关工作要求等作出详细的部署安排。
对于监督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认证标准要求,伪造、冒用、超范围、超期使用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情况,检测机构应及时将检查结果通报企业所在地质监部门,由其依法进行查处;对于抽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有机产品,应在发现问题的10个工作日内,向生产企业属地质监部门和认证机构进行通报,并抄告四川省质监局。
据悉,检验单位将根据监督抽查情况形成有机产品监督抽查情况分析报告(一县一报告),经四川省质监局审核后反馈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属地市州质监局,并最终汇总形成四川省有机产品监督抽查分析报告。
《中国质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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