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HS认证的产品要求十项限值物质 限量
认证网 (2017/6/30 11:32:55) 浏览:617 评论:0
RoHS是由欧盟立法制定的一项强制性标准,它的全称是《关于限制在电子电器设备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该标准已于2006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主要用于规范电子电气产品的材料及工艺标准,使之更加有利于人体健康及环境保护。该标准的目的在于消除电机电子产品中的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注意:PBDE正确的中文名称是指多溴二苯醚,多溴联苯醚是错误的说法)共6项物质,并重点规定了铅的含量不能超过0.1%。
近日发布消息后,六种物质增长至10种,详见下表。
更新内容
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值物质 限量(质量分数)
铅(Pb) 0.1%
汞(Hg) 0.1%
镉(Cd) 0.01%
六价铬(Cr VI)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联苯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近日发布消息后,六种物质增长至10种,详见下表。
更新内容
2015年6月4日,欧盟官方公报(OJ)发布RoHS2.0修订指令(EU)2015/863,正式将DEHP、BBP、DBP、DIBP列入附录II 限制物质清单中,至此附录II共有十项强制管控物质。详见下表:
限值物质 限量(质量分数)
铅(Pb) 0.1%
汞(Hg) 0.1%
镉(Cd) 0.01%
六价铬(Cr VI) 0.1%
多溴联苯(PBB) 0.1%
多溴联苯醚(PBDE) 0.1%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 0.1%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BBP) 0.1%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DBP) 0.1%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DIBP) 0.1%
此修订指令发布后,欧盟各成员国需在2016年12月31日前将此指令转为各国的法规并执行。且2019年7月22日起所有输欧电子电器产品(除医疗和监控设备)均需满足该限制要求;2021年7月22日起,医疗设备(包括体外医疗设备)和监控设备(包括工业监控设备)也将纳入该管控范围。此外,已属REACH附件XVII第51条邻苯管控的玩具产品将不受此指令中DEHP、BBP、DBP的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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