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玩具电气安全性能
认证网 (2012/7/18 15:23:44) 浏览:1217 评论:0
马来西亚的MS 1725:2004《电动玩具的安全》
2004年1月8日生效的MS 1725由马来西亚消费类产品、个人安全和服务工业标准委员会(ISC C)辖下的儿童安全技术委员会制定。适用于带电动设置的玩具和有电动功能的玩具。而不适用于:
节日装饰类产品;
供成人收藏的比例模型;
运动场使用的作收集用的器材;
运动器材;
深水中使用的潜水装置;
供成人收藏的民俗玩偶、装饰玩偶或类似工艺品;
专门安装于公共场合的玩具;
烟花,包括雷管;
带金属前端的投射装置;
电压超过24 V的炉子、铁锅或其他灶具;
用于教学并需要在成人的监护下才可使用的带加热元件的产品;
带发动机的车辆;
玩具蒸汽机;
比赛用或用于高速公路行驶的自行车;
能连接于屏幕的播放玩具,且其电压超过了24 V;
仿真武器;
儿童用装饰珠宝。
本标准有20个章节,6个附件。针对玩具的电的测试条件、标识和操作指南的贴附、输入功率、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防潮性、机械强度、室温下的电气强度、软线和电线的保护、附件、螺钉和紧固装置、爬电距离、阻热和阻燃性、毒性及相关有害性作了规定。
MS 1725:2004基本与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IEC 62115:2003保持了一致,只在某些部分略有不同:
电玩具的标识部分,MS 1725:2004以国际单位V、A、Hz来替代伏特、安培和赫兹,未对灯作标识规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部分,IEC 62115:2003规定其不应少于0.5 mm,而在MS 1725:2004中的规定较IEC 62115宽松,如下表所示:
MS 1725:2004未强制规定玩具中不应有辐射;
附录部分,IEC 62115:2003规定了“实验型玩具”、“自动控制器和开关”、“装有激光器和发光二极管的玩具”的要求,而MS 1725:2004中未对这些部分进行规定,而是细化了“软线-电线的测试(依据IEC 695-2-1)”、“减免试验”、“燃烧测试(依据IEC 707)”、温控和过充放的规定。
2004年1月8日生效的MS 1725由马来西亚消费类产品、个人安全和服务工业标准委员会(ISC C)辖下的儿童安全技术委员会制定。适用于带电动设置的玩具和有电动功能的玩具。而不适用于:
节日装饰类产品;
供成人收藏的比例模型;
运动场使用的作收集用的器材;
运动器材;
深水中使用的潜水装置;
供成人收藏的民俗玩偶、装饰玩偶或类似工艺品;
专门安装于公共场合的玩具;
烟花,包括雷管;
带金属前端的投射装置;
电压超过24 V的炉子、铁锅或其他灶具;
用于教学并需要在成人的监护下才可使用的带加热元件的产品;
带发动机的车辆;
玩具蒸汽机;
比赛用或用于高速公路行驶的自行车;
能连接于屏幕的播放玩具,且其电压超过了24 V;
仿真武器;
儿童用装饰珠宝。
本标准有20个章节,6个附件。针对玩具的电的测试条件、标识和操作指南的贴附、输入功率、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防潮性、机械强度、室温下的电气强度、软线和电线的保护、附件、螺钉和紧固装置、爬电距离、阻热和阻燃性、毒性及相关有害性作了规定。
MS 1725:2004基本与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IEC 62115:2003保持了一致,只在某些部分略有不同:
电玩具的标识部分,MS 1725:2004以国际单位V、A、Hz来替代伏特、安培和赫兹,未对灯作标识规定;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部分,IEC 62115:2003规定其不应少于0.5 mm,而在MS 1725:2004中的规定较IEC 62115宽松,如下表所示:
MS 1725:2004未强制规定玩具中不应有辐射;
附录部分,IEC 62115:2003规定了“实验型玩具”、“自动控制器和开关”、“装有激光器和发光二极管的玩具”的要求,而MS 1725:2004中未对这些部分进行规定,而是细化了“软线-电线的测试(依据IEC 695-2-1)”、“减免试验”、“燃烧测试(依据IEC 707)”、温控和过充放的规定。
上一篇:自行车检测-EN 14781:2005下一篇:法国NF介绍-卫浴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