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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通知:自12月起调整机构标准和授权签字人变更管理方式

认证网 (2015/11/25 9:20:06)  浏览:316  评论:0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合格评定机构,简化认可流程,日前CNAS发布通知,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标准和授权签字人变更管理方式并实施CNAS-PD20/26《变更申请书》。

  以下为通知原文:
  关于调整标准和授权签字人变更管理方式
  暨实施CNAS-PD20/26《变更申请书》的通知

  各相关机构:
  为了更好服务于合格评定机构,简化认可流程,根据《实验室认可规则》、《检验机构认可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决定于2015年12月1日起调整标准和授权签字人变更管理方式并实施CNAS-PD20/26《变更申请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获得认可超过6年(包括6年)的机构,标准和授权签字人变更实施备案管理,直接获得批准;如果机构提出变更申请时,CNAS秘书处已确定其监督、扩项或复评评审组的,标准和授权签字人变更待完成现场评审等全部认可流程后予以批准。
  二、名称、地址等其他变更方式保持不变;获得认可不足6年的机构,标准和授权签字人变更管理保持原方式不变;2015年12月1日前已提交变更申请的机构,标准和授权签字人变更管理保持原方式不变。
  三、CNAS-PD20/26《变更申请书》适用于检测、校准实验室、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能力验证提供者、标准物质/标准样品生产者及检验机构的名称、地址、授权签字人及标准变更申请,其他事项变更申请保持原方式不变。
  四、如果机构在申请扩项、复评时,同时有变更申请,只需填写相应申请书,不必再单独填写CNAS-PD20/26《变更申请书》。
  五、对于实施备案管理的项目,在下次现场评审时评审组应予以重点关注;如果发现机构自我评估的弄虚作假,将撤销该机构认可资格。CNAS-PD20/26《变更申请书》可以从CNAS网站www.cnas.org.cn“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认可工作文件下载/申请资料下载”和“检验机构认可/检验机构认可工作文件下载/检验机构申请资料下载”中下载使用。

  特此通知。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秘书处
  2015年11月17日
检测认证热线:18768485300 & QQ在线服务:有事请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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