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豁免醋酸的残留限量要求
认证网 (2015/8/18 8:54:53) 浏览:338 评论:0
2015年8月14日,美国环保署发布公告,根据Technology Sciences Group, Inc.代表West Agro, Inc.提出的申请,环保署决定当醋酸(Acetic Acid, CAS No. 64-19-7)作为用于乳制品和加工食品设备以及餐具上杀菌剂的助剂、且用量不超过1200ppm时,豁免其残留限量。
本规则于2015年8月14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5年10月13日前提交。
本规则于2015年8月14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按40 CFR§178的说明在2015年10月13日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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