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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获新版gsp认证药店将被取缔

认证网 (2015/2/12 14:04:57)  浏览:333  评论:0
  晨刊讯9日,记者从巢湖市开展的2015年药品经营企业专项整治暨gsp推进会上获悉,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工作,已开始申报。所有药品经营企业在2015年12月31日前未获得新版gsp认证证书的,将被清退出药品经营市场。

  当日下午,记者从会上获悉,巢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对全市城乡298家药品经营企业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对照新修订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开展自查自纠。据该局分管负责人介绍,从2013年至今,巢湖市就新版gsp认证获证工作在巢湖市药品经营企业中已连续三年推进。

  经过新版gsp认证后的药店,将会出现一个全新的变化。按照新版gsp,药店必须建立计算及系统。该系统能满足新版gsp认证的需要,各岗位必须能熟练操作,检查时必须通过现场检查关,告别手工操作;所有药品都必须进行验收,同时验收药品情况要录入计算机系统。

  针对目前部分已获得老版gsp认证证书的药品零售企业,其认证证书有效期无论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到或未到期,都将一律更换新版gsp认证证书。如果药品零售企业在今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获得新版gsp认证证书的,将被依法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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