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大幅修订GS认证关于PAHs的要求
认证网 (2014/10/29 11:12:53) 浏览:1081 评论:0
德国产品安全委员会(AfPs)于2014年8月4日通过了关于GS标志认证的多环芳烃(PAHs)的新文件,对PAHs要求进行了大幅修订。新要求将从2015年7月1日起生效,取代现行的PAHs要求(ZEK01.4-08)。
主要修订
与ZEK 01.4-08相比,新的PAHs要求主要修订如下:
1. 新的PAHs文件重新划分了产品分类,将REACH法规附件XVII关于PAHs限制要求及玩具指令2009/48/EC考虑在内。第2类和第3类产品进一步划分为两类(2009/48/EC范围内的玩具和其他类产品)进行要求;
2. 原文件ZEK 01.4-08只规定了苯并[a]芘的限值和18项PAHs的总限值。新文件进一步规定了其他PAHs的限值要求,增加了苯并[e]芘、苯并[a]蒽、苯并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屈、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茚苯并[1,2,3-c,d]芘和萘的限值要求,并对苊烯、苊、芴、菲、芘、蒽和荧蒽的总量限值做出规定;
3. 与ZEK 01.4-08相比,第2和第3类材料中苯并[a]芘的限值要求大幅降低了;
4. 与ZEK 01.4-08相比,18项PAHs的总限值降低了。
背景信息
GS标志强制管控PAHs始于2008年4月1日,德国技术设备和消费品委员会(AtAV)要求所有通过GS认证的产品都必须针对美国EPA所关注的16项PAHs满足相关要求。
2011年,德国发布ZEK 01.4-08,更新了PAHs的测试要求,新增对苯并[j]荧蒽和苯并[e]芘的管控,将PAHs管控清单从16项增加至18项。ZEK 01.4-08从2012年7月1日起生效。
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项主要限制了8项PAHs在轮胎增量油中的使用。基于德国乃至整个欧盟市场上频繁流通受PAHs严重污染的消费品,欧盟于2013年12月7日发布法规(EU) No1272/2013对该限制要求进行了修订,新增对玩具和其他物品的管控。在正常或可合理预见的使用情况下,如果玩具和其他物品中直接且长时间与人体皮肤或口腔接触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中8项PAHs中的任何一项的含量超出限值要求,将不得投放市场和向公众供应。该要求将于2015年12月27日生效。
主要修订
与ZEK 01.4-08相比,新的PAHs要求主要修订如下:
1. 新的PAHs文件重新划分了产品分类,将REACH法规附件XVII关于PAHs限制要求及玩具指令2009/48/EC考虑在内。第2类和第3类产品进一步划分为两类(2009/48/EC范围内的玩具和其他类产品)进行要求;
2. 原文件ZEK 01.4-08只规定了苯并[a]芘的限值和18项PAHs的总限值。新文件进一步规定了其他PAHs的限值要求,增加了苯并[e]芘、苯并[a]蒽、苯并荧蒽、苯并[j]荧蒽、苯并[k]荧蒽、屈、二苯并[a,h]蒽、苯并[g,h,i]苝、茚苯并[1,2,3-c,d]芘和萘的限值要求,并对苊烯、苊、芴、菲、芘、蒽和荧蒽的总量限值做出规定;
3. 与ZEK 01.4-08相比,第2和第3类材料中苯并[a]芘的限值要求大幅降低了;
4. 与ZEK 01.4-08相比,18项PAHs的总限值降低了。
背景信息
GS标志强制管控PAHs始于2008年4月1日,德国技术设备和消费品委员会(AtAV)要求所有通过GS认证的产品都必须针对美国EPA所关注的16项PAHs满足相关要求。
2011年,德国发布ZEK 01.4-08,更新了PAHs的测试要求,新增对苯并[j]荧蒽和苯并[e]芘的管控,将PAHs管控清单从16项增加至18项。ZEK 01.4-08从2012年7月1日起生效。
REACH法规附件XVII第50项主要限制了8项PAHs在轮胎增量油中的使用。基于德国乃至整个欧盟市场上频繁流通受PAHs严重污染的消费品,欧盟于2013年12月7日发布法规(EU) No1272/2013对该限制要求进行了修订,新增对玩具和其他物品的管控。在正常或可合理预见的使用情况下,如果玩具和其他物品中直接且长时间与人体皮肤或口腔接触的橡胶或塑料部件中8项PAHs中的任何一项的含量超出限值要求,将不得投放市场和向公众供应。该要求将于2015年12月2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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