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网.专业的检测认证综合平台|检测中心|认证中心|认证黄页|外贸行情|行业新闻|综合新闻
 智能搜索
热搜:检测SABER认证SGCC认证SONCAP认证CE认证US 16 CFR§1700.20ISO8317认证
首页 > 行业新闻 > 法规标准 > 正文

FDA对太阳眼镜的监管要求

认证网 (2014/10/11 10:55:18)  浏览:393  评论:0
  太阳眼镜在美国属于非处方类产品,下属分类:非处方太阳眼镜(Nonprescription Sunglasses),FDA按照I类医疗器械监管。
  所有出口到美国的境内公司,必须进行企业注册,同时进行产品注册后,方可在美国市场销售。
  生产企业必须符合GMP体系要求,可参考标准要求包括ANSI 、ISO 8980-3、ISO 14889、ISO 10993。
  除了上述的企业注册,产品注册,体系要求,产品性能标准要求外,产品标签应正确标示并应符合相应的标签要求,比如:

  1. 产品具有防紫外功能,应如下正确标示:
  "...lenses meet ANSI  1996 [normal] or [strictest] UV blocking requirements ".
  Additional optional language: "...lenses block [X]%UVB and [Y]%UVA."

  2. 产品具有偏光等光学功能,必须正确标示:
  "...may reduce eye strain and/or eye fatigue due to glare".

  3.同时应加注警示信息:
  CAUTION: not for use while driving
检测认证热线:18768485300 & QQ在线服务:有事请联系我
更多
相关内容:
  • 暂无内容!
以下是网友对 FDA对太阳眼镜的监管要求 的评论:
[本主题共0条评论 | 每页显示10条评论]
评论前,请先 登录
验证码:
请进入OYM认证服务中心
请点击进入检测导航
请点击进入认证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