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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认证对于单独以配件供应的特殊电池的新规定

认证网 (2014/9/9 10:59:15)  浏览:402  评论:0
   2014年8月14日的EK1会议决议要求将由EK1 588-14取代原有的EK1 490-10 rev.2,从而特殊电池在申请GS认证时必须根据此决议进行评估。EK1 588-14针对终端产品使用的特殊电池(包含碱性或其他非酸性电解质的电池),规定了单独取得GS标志需要符合的项目如下:

  1)可充式电池包与其搭配使用的电芯都必须符合DIN EN 62133。

  2)电池包需搭配其专属的终端产品/充电装置,额外进行下列测试:
  温度测量(在不同的操作模式下,例如:充电并同時正常动作);
  充电测试(快速充电、持续充电、快速放电等);
  该特殊电池应指出其终端产品/充电装置,并且不可与其他装置互用 。

  3)锂电池与电芯必须具有依据UN 38.3的确认。在GS证书上将清楚说明该特殊电池可搭配的产品。
  所有既有不符合此决议的产品必须在三个月期限內符合此决议的要求,否则将撤销该产品的GS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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