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9月1日起实施儿童安全座椅强制认证
认证网 (2014/1/24 11:00:27) 浏览:436 评论:0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3日讯(记者 佟明彪)中国经济网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国家质检总局决定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通知称,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自2014年9月1日起,委托人可以向指定认证机构提出认证产品的认证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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