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证网.专业的检测认证综合平台|检测中心|认证中心|认证黄页|外贸行情|行业新闻|综合新闻
 智能搜索
热搜:检测SABER认证SGCC认证SONCAP认证CE认证US 16 CFR§1700.20ISO8317认证
首页 > 认证专题 > 欧盟CE认证 > 正文

呼吸机CE认证/欧盟法规MDD 93/42/EEC

认证网 (2013/7/1 13:08:56)  浏览:1040  评论:0
  呼吸机CE认证 :在欧盟法规MDD 93/42/EEC 法规中定义为IIb, 认证步骤为:

  1.  选择符合性途径
  2.  编制技术文件
  3.  委任欧盟授权代表
  4.  从第三方公告机构(NB)获得CE证书
  5.  (完成)CE符合性声明
  6.  将技术文件存放在欧盟授权代表处(供欧盟主管机关随时检查)
  7.  建立(售后)警戒系统/加贴CE标签并将产品投放EEA市场
  呼吸机CE认证的基本要求是MDD的最重要部分,它包括所有的医疗器械通用要求

  一、基本要求(总要求)

  a)安全性(任何风险与器械提供的益处相比较,必须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故亦称风险分析);
  b)风险的可预防性或被消除性,至少应给予警告(报警系统或警戒报警系统);
  c)性能符合性(产品的基本要求);
  d)器械性能和安全的效期(器械的安全和性能必须在器械的使用寿命内得到保证。);
  e)器械的储存和运输(应保证器械在合理的运输、储存条件下不受影响)。

  呼吸机CE认证的基本要求的具体包括如下14条:

  1、器械设计和生产必须保证:按照其预定和条件使用,器械不会损害医疗环境、患者安全、操作者或其他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使用时的潜在危险与患者受益相比较可以为人们所接受,但应具有高水平的防护办法。
  2、生产者的设计和制造方案,必须考虑在现有工艺技术条件下遵守安全准则、生产者应:
  首先应尽可能降低甚至避免危险
  其次,对无法避免的危险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包括安装报警装置;
  最后,告知用户所提供防护措施的弱点及其可能带来的危险。
  3、器械必须取得生产者期望获得的功能。器械设计制造和包装应有利于第一条(2)(A)D多规定的各项功能的发挥。
  4、在生产线者确定的器械使用寿命期内,在正常使用可能出现的压力,第1、2、3款所指的各项性能应保持稳定,不能危害医疗环境、危害患者、使用者或其他人员的健康。
  5、器械的设计、生产和包装应当保证,器械的性能在运输和储存过程中只要遵守有关规定不会发生根本逆变。
  6、副作用的大小同器械的使用性能相比较可以为人们所接受。
  7、化学、物理和生物性能
  8、感染和微生物污染。
  9、组装和环境因素
  10、检测器械
  11、辐射防护
  12、带有能源或与其他能源相连接的器械
  13、生产者提供的操作信息
  14、如果需要根据医疗数据确定器械是否满足基本要求,如第六款的情形,有关数据必须按照附录Ⅹ的规定取得。
检测认证热线:18768485300 & QQ在线服务:有事请联系我
更多
相关内容:
  • 暂无内容!
以下是网友对 呼吸机CE认证/欧盟法规MDD 93/42/EEC 的评论:
[本主题共0条评论 | 每页显示10条评论]
评论前,请先 登录
验证码:
请进入OYM认证服务中心
请点击进入检测导航
请点击进入认证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