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两证整合启动 新修订GSP实施获有力支持
认证网 (2013/6/29 11:47:25) 浏览:584 评论:0
生意社6月29日讯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印发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求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工作。
两证整合
《通知》要求,从现在起,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任何一证到期的,均以新修订药品GSP为标准,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组织检查,符合要求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自7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申请新建(改、扩建)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将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这意味着,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的“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将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将正式开始实施。
CFDA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是推动职能转变的良好契机,职能转变的要求也为顺利实施新修订药品GSP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两证整合
《通知》要求,从现在起,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任何一证到期的,均以新修订药品GSP为标准,对批发企业、零售企业组织检查,符合要求的,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发放《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自7月1日起,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以及药品经营企业申请新建(改、扩建)营业场所和仓库应当符合新修订药品GSP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将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这意味着,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要求的“药品经营行政许可与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两项行政许可将逐步整合为一项行政许可”将正式开始实施。
CFDA有关负责人指出:“此次新修订药品GSP的实施是推动职能转变的良好契机,职能转变的要求也为顺利实施新修订药品GSP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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